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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主要职能是根据学校教育发展和教学改革需要,制订学校教学质量监控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评估体系,通过日常性、周期性或专项性等各类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估工作,为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学校发展建设提供理论参考和决策支持。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制度与计划。负责制订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的各项规章制度、质量评价标准与评估办法,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教学质量监控。对教学运行管理进行常态监测,组织开展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及专项检查;开展教风、学风督查,并发布检查通报。
3.评估组织管理。组织开展学院(中心)教学工作、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主要教学环节、实践教学等专项评估,反馈评估信息,发布评估结果;协助做好上级部门或外部机构对学校进行的相关评估工作。
4.教学督导工作。负责学校、学院(中心)和教研室三级督导队伍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实施教学督导员督导听课、评课、反馈工作,开展常规教学秩序检查,对理论、实验、实训、实习、考试等环节进行督导检查,并定期进行督导工作总结与反馈,每学年进行督导员工作考核;组织选拔学生信息员队伍,定期开展教学督导员和学生信息员业务培训工作。
5.调查研究。定期组织召开教学督导会议、学生教学信息员会议和师生座谈会,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建言献策活动。
6.领导决策咨询。根据学校管理需要,利用校内评估、质量监控等活动,及时提交相关咨询报告,为学校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的科学决策提供客观依据。
7.网站建设与维护。负责中心网站的建设、维护、更新、信息发布工作。
8.总结与反馈。编纂《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简报》,定期发布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督导信息。
9.档案管理。负责相关教学质量数据的收集、归档工作。
10.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